對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
第0508號建議的答復
李幗昌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設置行人闖紅燈違法行為警示設施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為切實加強行人闖紅燈違法行為的監管和整治,我廳交管部門以全國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會議、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現場會和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為契機,重點整治行人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著力推動違法行為治理工作的常態化。主要開展了4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交通設施,優化通行條件。全面排查交通信號設施,重點整改交通標志標線破損、磨損、不清晰和交通信號燈配時不合理等問題。同時,加強與住建部門協作,排查并完善過街設施,對路面寬度大于30米,或路口、路段進出機動車道6條以上的,或者過街橫道長度超過16米的斑馬線,按照有關國家標準科學設置二次過街設施。
二是增設抓拍設備,深化科技應用。在行人、非機動車過街流量大、闖紅燈突出的主要過街路口路段增設違法抓拍設備,并充分應用人臉自動識別技術,警示教育非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遵守通行秩序,對不聽勸阻的,通過曝光違法人部分信息或者通過事后約談、通報、追查等方式,查處震懾交通違法行為。
三是加強宣傳引導,營造濃厚的氛圍。充分發揮各級各類新聞媒體作用,邀請新聞媒體隨警作戰,通過現場拍攝、采訪闖紅燈的行人、曝光違法行為等方法,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廣大行人自覺遵法守規,安全文明出行。
四是促進聯動協作,推動社會共治。積極協調省文明辦、團委等相關部門,動員在校學生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到路口開展文明交通勸導活動,及時勸阻、糾正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闖紅燈等違法行為。同時,嘗試將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與個人信用掛鉤,實施聯合懲戒,提高違法成本,引導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感謝您對公安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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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公安廳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