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
第1124號建議的答復
楊寶光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在全省開展集中管理擅自對汽車改裝使用氙氣大燈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聯合相關部門開展集中整治行動
借鑒整治“酒駕”的經驗,我廳交管部門將會同相關部門聯合開展夜間燈光使用的專項整治行動,最大限度的消除夜間安全隱患。重點檢查車燈明顯偏亮、左前燈高度偏高、色溫明顯偏大的車輛,通過現場攔截、查驗大燈改裝情況,全程使用“單兵裝備”,記錄燈線改裝情況及執法全過程,并對改裝證據明顯、筆錄詢問中存在有非法改裝交通違法行為的,一律按照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結構進行處罰。
二、強化車輛檢車檢測源頭監管
嚴把車輛年檢關,對私自改裝的車輛,其改裝后的任何配件出現了不合法規或不符合標準現象,不能通過車輛檢測合格線,特別是對車輛的前照燈功率、顏色以及照射角度檢測不符合標準的,堅決要求予以整改。同時,會同省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等部門針對汽車維修企業非法改裝等違法行為,采取暗訪和突擊檢查相結合的方式,認真細致開展摸排工作,嚴厲打擊汽車維修企業擅自改裝機動車、承修已報廢機動車、利用配件拼裝機動車等非法行為。目前,省交通廳已查處無證經營2656戶、限期整改1405戶、停業整頓617戶、降低類級256戶、吊銷經營許可682戶。
三、加強宣傳工作力度
一是通過警示教育片、事故現場照片展等方式,用事故后果警示駕駛人使用過強燈光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危害。二是在照明條件良好的路段、路口設置標志牌,提醒駕駛人使用近光燈,在照明條件不好的地段,增設合理使用大燈的提示牌和警示標語。三是暢通舉報渠道,在遼寧交警微信公眾號、舉報投訴電話(86166122)新增“非法改裝”類舉報,充分發揮群眾力量,拓寬違法線索來源。
感謝您對公安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遼寧省公安廳
2021年4月23日